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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福州市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300份,而去年全年上报176份。福州市药监局近日表示,,市区已有22家医院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22家医院是:省肿瘤医院、省立医院、医大附一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省级机关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儿童医院、台江医院、晋安区医院、市第六医院、马尾经济开发区医院、市第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肺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
据介绍,这些收集上来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将由省监测中心每季度向国家监测中心报告。出现不良反应的并非表明该药不合格,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
个人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可向就诊医疗卫生机构或药品经营企业报告,若发现新的、严重或群发药品不良反应,可直接向所在地药监局报告,也可直接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转载自“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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