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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举措。《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及特殊人群用药,更加积极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也由此增强了对防范药品安全性隐患的高度责任意识,一些企业不仅注意收集被通报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而且正着手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内容属告知性质,旨在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莲必治注射液与急性肾功能损害
莲必治注射液成份为亚硫酸氢钠穿心莲内酯,具有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的功效,临床上用于细菌性痢疾,肺炎,急性扁桃体炎的治疗。给药途径为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
1988年至2005年3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莲必治注射液的病例报告50例,不良反应表现为急性肾功能损害、皮疹、头晕、胃肠道反应、过敏样反应等。其中急性肾功能损害17例,并有1例合并肝功能异常。
1978年至2005年2月,国内文献报道中检索到有关莲必治注射液引起急性肾功能损害的病例共26例。
典型病例:,男性,29岁,因急性肠炎给予莲必治注射液0.6g,静脉滴注。滴注一次后,患者自觉双侧腰部酸痛。辅助检查提示,肾功能:尿素氮8.7mmol/L,血清肌酐424μmol/L;尿常规:尿蛋白(++);24小时尿量1600~2700ml;肾穿刺活检:肾小管间质炎。临床诊断为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经住院治疗后,临床痊愈。
现有临床病例报告显示:急性肾功能损害患者发病前多无肾脏方面病史;单独或联合使用莲必治注射液均有病例报告,其中联合用药情况占多数。莲必治注射液引起的急性肾功能损害的特点为:发病时间短,多在用药1次后即出现;主要症状为腰酸、腰痛;部分患者尿量正常;均有肌酐、尿素氮的升高;预后良好。
鉴于莲必治注射液有引起急性肾功能损害的风险,并且是产品说明书中未提示的新发现的不良反应,因此在要求生产企业修改说明书的同时,提醒临床医生严格掌握适应症,加强对用药患者肾功能的监测。避免与氨基糖苷类等有肾毒性药物联合使用。对于老年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肾脏疾患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如患者用药后出现腰痛、腰酸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检查肾功能情况。
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对该品种安全性研究及上市后不良反应跟踪监测工作。
羟乙基淀粉40、20氯化钠注射液与肾功能损害
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注射液,又称706代血浆、羟乙基淀粉代血浆,为血容量补充药,有维持血液胶体渗透压作用,用于失血、创伤、烧伤及中毒性休克等。羟乙基淀粉20氯化钠注射液,又称低分子706代血浆、低分子羟乙基淀粉代血浆,为血容量补充药,用于改善微循环治疗。资料显示:临床上存在706代血浆与低分子706代血浆名称混淆及混用的现象。
1988年至2005年3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706代血浆”、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羟乙基淀粉20氯化钠注射液的病例报告共84例,其中肾功能衰竭1例。
1978年至2005年2月,国内文献报道中检索到羟乙基淀粉20氯化钠注射液导致肾功能损害13例,此外“706代血浆”(未明确是羟乙基淀粉40还是20氯化钠注射液)导致肾功能损害116例。
典型病例:患者,男性,51岁,有慢性肾炎病史,因降压治疗静滴706代血浆500ml,每日1次,连续8天,出现纳差、恶心、呕吐、少尿,每日尿量不足400ml,实验室检查:BUN59.36mmol/L,Cr1506μmol/L,k+7.47mmol/L,给予急诊血液透析,抗感染,纠正心衰治疗,20天后BUN35.45mmol/L,Cr844.65μmol/L,K+4.3 mmol/L,患者症状好转。
鉴于羟乙基淀粉40、20氯化钠注射液可导致肾功能损害,故提醒广大医务人员临床应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肾功能、尿常规、尿量等指标,一旦发现少尿、蛋白尿升高应立即停药,及时对症治疗。老年人、原有肾功能损害及心脑血管疾患的高危人群应慎用本药。
警惕克银丸引起的肝损害和剥脱性皮炎
克银丸是由土茯苓、白鲜皮、北豆根和拳参制备而成的中药复方制剂,具有清热解毒,祛风止痒的作用。临床用于皮损基底红,便秘,尿黄属血热风燥型的银屑病。
1988年至2005年3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克银丸的病例报告共14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有肝损害10例、剥脱性皮炎1例。
1978年至2005年2月,国内文献报道中有关克银丸的病例报告共6例,其中肝损害4例、剥脱性皮炎2例。
典型病例:患者,男性,57岁,因恶心、乏力、腹胀10余日伴皮肤、巩膜黄染入院。患者1月前因银屑病服用克银丸,每次100粒(10g),每日3次。服药10余日后自觉恶心、乏力、腹胀、纳差,继之出现皮肤及巩膜黄染,皮肤瘙痒,尿色变深,粪便颜色变浅。既往患银屑病1年余,病情轻,一直未治疗。体检:T36.4℃,R20次/min,P78次/min,BP110/70kPa。皮肤粘膜黄染,巩膜黄染。实验室检查:谷丙转氨酶1084 U/L,谷草转氨酶428 U/L,γ-谷氨酰转肽酶157 U/L,碱性磷酸酶256 U/L,乳酸脱氢酶157 U/L;乙肝表面抗原(-),抗甲肝病毒IGM抗体(-),抗丙肝病毒抗体(-),尿胆红素(+),尿胆原(++),总胆红素73.0μmol/L,1分钟胆红素18.1μmol/L。
鉴于克银丸可导致肝损害和剥脱性皮炎,建议患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量、长期使用;在治疗过程中注意肝功能监测;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有克银丸过敏史、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对其他药物过敏者慎用。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涉及品种相关监管措施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迄今已发布了八期。《通报》发布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对某些因果关系明确、风险较大的品种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同时我中心对一些尚未明确的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评价工作。现将已采取的监管措施介绍给大家。
葛根素注射剂
葛根素注射液是第三期《通报》涉及的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11月22日发出“关于修订葛根素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修订葛根素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
食药监注函[2004]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葛根素注射剂的不良反应监测,该药品能够引起急性血管内溶血的发生。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现对该药品说明书做如下修订,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良反应项增加“偶见急性血管内溶血:寒战、发热、黄疸、腰痛、尿色加深等”。
禁忌项增加“对本药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注意事项增加“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监测胆红素、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及尿常规;2.出现寒战、发热、黄疸、腰痛、尿色加深等症状者,需立即停药,及时治疗”。
二、葛根素注射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应按照上述事项尽快修订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并于该文件下发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省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出厂的药品不得再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
三、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到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和部门,并尽快对已出厂的该药品的说明书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更换说明书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药品生产企业负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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