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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郑筱萸邵明立同志在全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材料的通知 4

来源:医学杂志 2006-08-26 18:23:11 

中西部困难大的地、县机构部分装备费用。三是国家财政的支持是一次性的, 帮助解决机构启动问题,并与各省市机构组建进度相衔接。四是国家财政的支持需要地方 财政予以配套。这方面还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2、严格机构组建的程序和纪律,扎扎实实推进机构组建。   各地在机构组建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自上而下的原则,即首先组建地市级机 构,由地市级机构组建县级机构。对于过去未经上级批准自行成立的“所谓药品监管局”, 或擅自将医药公司或医药管理部门翻牌为“药品监管局”的,要坚决清理,对那些至今还 打着“药监局”牌子胡乱执法的机构,省级药监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予以撤销,公开 曝光消除不良影响。   二是人员配备坚持三个来源的原则,即从药政、药检和原医药管理行政人员中考核、 考试择优录用,三个来源的部门中,原为行政编制的,要经过考核,符合条件的录用。对 非行政编制,要一律经过考试,择优录用,竞争上岗。过去药品监管是多头分散,人员少, 给监督执法带来一定困难。现在职能集中了,人员似乎也多了,但如果队伍素质不高,不 仅困难依然存在,更难以保证执法统一、高效、权威,还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麻烦,影响 整个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形象。对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所以一开始我们就强调 了“宁缺勿滥”的原则,马凯同志、张志坚同志都在年初的体改会上强调了这一点。我们 不能简单地说,过去人少,现在增加到多少人,力量就强了。这不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 不符合现代管理的思路。我们有了编制,有了执法的基本力量,但同时要求分步到位,保 证人员素质为前提。   三是新机构组建的同时,必须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即新机构组建的同时,必须与原 所属企业彻底脱钩,进入药品监管机构的人员,不能在企业有任何兼职。前几天,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以明传电报发出《关于坚决清查未经批准翻牌、组建所谓市县药品监管机构 等问题的紧急通知》(内部明电国药监办[2001]7号),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 清查,对违规组建机构和违规进人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以维护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形 象。现在,国家药监局经常接到群众来信,反映一些地区药监部门政企不分,对这些问题, 我们进一步查实后要予以通报,对那些在执法中胡作非为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队 伍。   另外,随着机构组建逐步到位,必须继续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快GMP、G  认证工作步伐。有关具体工作我们在31日的专题会上还要专门部署。   三、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经过大家8个月的艰苦努力,我们的各项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到年底还有 四个月的时间,我们必须更加努力地工作,充分认识药品监督管理各项改革任务的重要性、 紧迫性和艰巨性,讲政治,讲大局,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艰 苦创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高标准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立足中国,放眼世界,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把握历史 规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系统回顾了我们党80年的奋斗历程, 总结了基本经验,全面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 行动统一到“七一”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学习、宣传、 贯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 的工作方针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做到执政为民,恪尽职守,保证 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从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出发,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推动 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我们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强化“三个代表” 意识,准确把握“三个代表”精髓,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要求,把“三个代表”落实到 药品监管每一项工作之中,把自觉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作为衡量我们各项工作成效的 重要标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   (二)要坚持组建机构和加强日常监管两不误 到年底的四个月,是组建机构的关键时期,我们一方面要集中精力抓好队伍组建,同 时对今年的各项工作也不能有丝毫放松。特别是市场整顿工作,任务还非常艰巨。我们要 下大力解决当前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打几场漂亮仗。对一些久拖不决或死 灰复燃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要在年底前彻底解决。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制假售假大案要 案,要抓紧严肃查处,对触犯刑律的一律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总之,我们要在年底以前, 使药品市场整顿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   (三)要加强责任制,强化对药品监管队伍的管理   随着机构人员的到位,对药品监管这支队伍的管理就上升到体制改革中的主要矛盾。 前边我们是严把进人关,人进来后,放松管理也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加强管理是永恒不 变的话题。   一是要建立责任制。国家药监局目前正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对事权划分进行 分解,随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事权和责任会更加明确。 我们要建立各级机构和领导的责任制,做到事权清楚,职责明确,奖惩分明。   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是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在履 行职责时,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在监督执法时,只能当“裁判员”, 不能兼当“运动员”,以保证执法的公正性。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 风,坚决克服高高在上、我令你行的思想,克服“管、卡、压”的官僚主义作风,克服颐 指气使的老爷习气,克服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要树立公仆意识,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更 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三是要加强团结,自觉维护整体形象。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是一个整体,系统内的每一 个成员都有义务维护系统的整体形象。我们要用勤奋扎实的工作,出色的成绩来维护形象, 工作失职就是破坏形象;我们要善于调查研究,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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