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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02日 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2006 Vol.8 No.1 P.83-84 18 (顺德)为了探讨锁骨骨折内固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研究者分析27例术后出现失稳的,从锁骨的解剖结构、骨折力学改变及内固定材料缺陷等方面探索失稳的原因。结果本组27例失稳患者中,16例为不牢固型,11例为骨折移位型。应用直径为1.5和3.0 mm的骨圆针,其失效出现在术后2周左右;应用普通钢板或直径为2.0及2.5 mm的骨圆针,其失效出现在术后4~5周。可见锁骨骨折内固定不稳的因素较多,但主要是由锁骨骨折力学改变及内固定材料存在缺陷所致。普通钢板不易顺应锁骨的"S"形结构,内固定过紧或过松均不能抵消骨折应力或旋转力。将骨圆针尖端加工出螺纹,使骨折产生轴向加压,是减少骨折不稳定的关键。使用较薄、有弹性且容易预弯塑形的重建钢板也能很好地避免骨折的不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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