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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医生成功摘除病人肾脏,挑战器官移植法


发布:www.liulingling.com 来源:医学杂志
2006年11月13日 法制日报 17 日本厚生劳动省派出专人,前往爱媛县宇和岛市德洲会医院,调查该院医生摘除病人器官,进行器官移植的事件。连日来,日本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了爱媛县宇和岛市德洲会医院,用摘除的其他病人的肾脏进行多例肾脏移植手术的消息,争论有关医生的大胆行为是否违反日本器官移植法以及医生职业规范。日本厚生劳动省对一事件也异乎寻常地重视,派出专人到该医院,从7日开始进行彻底调查。

相关法律不够健全当事人称行为合法

宇和岛德洲会医院的泌尿科主任医师万波诚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肾移植手术专家,多年来进行了许多例肾移植手术。但是,经过初步调查和统计,万波诚医生在近年来的肾移植手术中使用的肾脏,都是从其他泌尿病、肾病,有的甚至是肾癌患者身上摘除的肾脏;万波诚医生还与冈山县、香川县、广岛县以及鹿儿岛县的几名医生组成了一个“合作网络”,建立了一条肾脏手术摘除—运送—移植的“流水线”,从2004年4月以来,在这几名医生所在的医院,共有11例肾病患者的肾脏被摘除,并被运送到万波诚医生处,用于肾移植手术。

日本在1996年出台了《器官移植法》,但该法在移植脏器的提供和接受方面的规定,仅限于严禁进行脏器买卖和从事资格认定之外的脏器提供介绍行为等内容。日本移植学会也制定有从业医师的行为规范,要求医生必须尽职尽责地向脏器提供方和接受方进行说明和解释,在得到明确的允许和同意后才能做移植手术,不过这只是学会内的规定,并没有法律效力,对学会以外的人也没有约束力。

万波诚等医师多年来就一直没有加入日本移植学会。万波诚等医生认为,他们用摘除其他肾病患者的肾脏进行移植手术,目的是为了治病救人,一方面治疗了肾癌等患者的疾病,另一方面对本应丢弃的有病肾脏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并“加以利用”,用到迫切需要、等待移植肾脏的病人身上,缓解甚至解除了许多必须依赖肾透析才能生存的患者的痛苦,这对肾脏移植提供方和接受方都是有益的;而且,这些手术都是经过患者及其家属口头同意后进行的,他们也没有从中牟取不当利益,其手术和治疗不存在违法行为。

有病肾脏能否再利用政府称将完备移植法

但是,有医学专家指出,事件的焦点问题是这些有病的肾脏,从医学、伦理的角度能否再被“废物利用”,万波诚等医师摘除病人肾脏是否妥当也存在争议。一些专家认为,在万波诚等人所做的肾脏摘除手术中,有好几例是尿道狭窄症,这并不一定非要摘除肾脏才能治疗;即使是肾肿瘤乃至肾癌的病例,也应尽量进行保守治疗。如果手术摘除的肾脏可以移植,那么也应该首先考虑做摘除手术的患者本人,否则其低下的肾功能可能使病人日后也会成为新的肾移植等待者;如果是无法医治的有病变的肾脏,那么移植给别的患者也是于事无补,没有意义,只徒然增加病人的痛苦和家庭的负担。

此外,还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在医生的医疗行为过程中,必须要有正当的治疗理由、符合医学科学的正确方法,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也是必要的要件之一。如果在摘除病人肾脏时,没有得到确凿的书面同意或允许,根据日本刑法和医事法,有关医师可能会因伤害罪受到处罚。

日本法务省干部表示,将以此事件为契机,尽快完备有关器官移植的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保持患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与欧美等国家相比,日本的器官移植领域“门槛”要高出许多,大部分的日本人出于传统的观念,对向自己亲属以外的人提供可移植的器官态度消极。去年一年中,日本有1万2千多人等待进行肾脏移植,但实现肾脏移植的只有1/80的160人,这一比率仅为欧美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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