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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前召开的全国中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上获悉:以我为主,制定和推广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并发挥其法规和自我约束作用,促进中医药的发展以及与国际社会各方面的衔接,是近一时期我国中医药对外工作的重要目标。急需制定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包括:名词术语标准、中医药教育标准、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中医药从业人员标准和中药及设备标准等。 近年来,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甚为广泛。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调查,近5年来与我国开展交流与合作的国家已达106个。全国中医药机构共接待来访团组1775批,开展合作项目 274项。南京中医药大学等7所中医药院校共招收54个国家和地区留学生2728人。同时,中医药在各国迅速普及,并在一些国家合法化。世界卫生组织今年通过了发展传统医药的决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未来国际贸易竞争的焦点将是标准的竞争,运用标准战略占据主动,保护本国的利益,形成对他国的技术壁垒,是许多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举措。我国在制定中医药国际化标准上占据优势。 摘自:《上海中医药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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