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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维甲酸 ,维特明 【外文名】Vitamin A Acid 【药理作用】 本品系体内维生素A(维甲醇)的代谢中间产物,主要影响骨的生长和上皮代谢,可能具有促进上皮细胞增生分化、角质溶解等作用,由于桥粒细胞(细胞间桥小体)脱落、张力丝降低、角化细胞自体溶解增加和糖原的细胞内沉淀而使囊状角质细胞不易粘着。 1986年首次报道了本品可治疗光照损伤性皮肤病,并进一步为临床学和组织学两方面试验所证实。 【适应症】 适用于寻常性痤疮、扁平苔藓(包括口腔扁平苔藓)、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单纯糠疹等。亦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如鱼鳞病、毛囊角化症等。本品常作为外用制剂。其主要作用为降低导致微小粉刺形成的角化(即痤疮的最初损害)。 【用法用量】 1.治疗痤疮 配制成0.01%~0.1%的外用制剂,一般从低浓度开始,如能接受,再逐渐使用较高浓度。该药极易光解,因此每日1次睡前使用。疗程最长为4个月,并且必须维持治疗。 2.治疗光照性皮肤损害 用维A酸霜晚间使用,一年内产生最大效果,每周使用1~3次可维持改善,治疗时必须避免阳光照射。 【不良反应】 局部使用主要的不良反应有红斑、脱皮、灼伤感和刺激性。些作用是可逆性的。发生光敏性可能导致光的灼伤,维A酸口服给药有较大的致畸性,但局部治疗血浆浓度较低,一般不发生胎儿畸形,但宜慎用。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1)本品内服可产生头痛、头晕(50岁以下较老人为多)、口干、脱屑等副反应,控制剂量,或同时服用谷维素、维生素B1、B6等药物,可使头痛等反应减轻或消失。现制成酯类供内服用,以减轻毒副反应。(2)可引起肝损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外用应避免使用于皮肤较薄的皱折部位,并注意浓度不宜过高(0.3%以下较为适宜),以免引起红斑、脱皮、灼热感及微痛等局部刺激。这些反应如果轻微,应坚持继续治疗。如反应严重,应即停药。(4)不宜应用于急性皮炎、湿疹类皮炎、湿疹类疾病。(5)在治疗严重类型的皮肤病时,可与其他药物如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规格】 片剂:每片10mg;20mg。冷霜或软膏,0.025%;0.1%。乙醇溶液: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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