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是现代对付流行病的常见办法。实际上,隔离措施古已有之,只是比现代的隔离更加严酷。
1347年的意大利瘟疫中,米兰市使用了残酷的办法,发现病人后就用砖石把病人所住的房屋全部封死,病人被封在里面等死。种隔离现在看来是不够人道,但米兰在这次瘟疫中成为欧洲惟一侥幸未受重大损失的城市,也许与这种办法有关。在基督教国家,在任 何可能的地方都施行了隔离,最著名的就是依圣经的训令处理麻风病人。在“大死亡”期间,被吓坏的公民偶尔会自己执行一种更为粗暴的隔离:他们简单地把染病者的家门钉起来,让他们在里面饿死。
如果说隔离是一种事后处置措施,比隔离更进一步的是检疫(检疫期这个词出自法文,原意是指隔离40天)。检疫是预防,是防患于未然。经过那场黑死病浩劫之后,第一次检疫是1465年意大利的拉古萨,要求船只在一处孤绝之地抛锚停留40天,不许一个人上岸(不幸的是,人是可以隔绝的,但老鼠们却带着它们的跳蚤游上岸来)。随后检疫隔离慢慢成了很平常的事。1831年4月,在英格兰东北海岸纽卡斯尔附近的桑德兰海港,英国政府下令对所有从俄国来的船只扣押15天进行隔离检疫。1832年6月纽约出现霍乱,市政当局马上实施了严格的隔离检疫。1887年有两批海轮由霍乱疫区法国马赛港及意大利拿坡里港开往美国,到岸人员均经美国政府进行海港检疫,对可疑病人和带菌者皆用细菌学检查,查出霍乱弧菌者皆被隔离在港口,使得霍乱未传入美国。
医学上的“隔离”概念最早是由意大利内科医生弗拉卡斯托罗1546年提出的,弗拉卡斯托罗认为,疾病可以通过健康人直接与接触传播,也可以通过健康人间接地与受到感染的物品接触传播,甚至隔一段距离也能传播。
饭前便后洗手是现代人的基本卫生习惯,但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19世纪中叶之前,连医生做手术都不洗手。当时的医生竟以他们的身上带有职业的污物而自豪,认为洗手是受侮辱。1847年,匈牙利的生物学家塞米尔维斯呼吁妇科医生在助产前以含氯的清水净手,却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他为此丢了饭碗,1865年死于精神病。直到1860年代,英国外科医生约瑟夫·利斯扛起巴斯德病原体理论的大旗,坚决要求外科医生动手术以前,在一些确信能杀死细菌的化学药品溶液中彻底洗净双手。从1867年开始,也就是塞米尔维斯去世后的两年,“消毒外科手术”终于得到了普及。
2003年4月24日,上海市人大专门审议修改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随地吐痰、便溺者,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和乱丢废电池等实行单独收集的特殊废弃物者,将处1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高额的罚款在中国破了记录,但上海的这一决定深得民心,随后深圳市也出台了同样的规定,北京、广州等大城市没有修改律令,但在稽查处罚时都是按最高罚款额度执行。其他城市,也掀起了重罚随地吐痰的热潮。许多人都期望根除随地吐痰的陋习,虽然这样的期望过于“奢侈”,但人们痛恨随地吐痰的心情可见一斑。
随地吐痰危害公共卫生,许多疾病都会通过唾沫和口痰传播,因此许多城市对随地吐痰都施以重罚,在中国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对随地吐痰的罚款分别为600港元和500澳元。在新加坡,随地吐痰和乱抛口香糖可以处以拘禁等刑罚,世界许多大都市,都视随地吐痰为可耻行为,到了这样的层次,罚款就不是最重要的治理手段,但反过来说,在人们还习惯于随地吐痰的情况下,不经过一个重罚严打的痛苦过程,就很难达到“不禁而止”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