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青岛市人民医院开始担负中央、省、市级的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设保健病床5张。1958年,经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为干部保健医院。1959年,建立干部保健病房,设干部病床34张。1960年,肝炎流行,内科又增加肝炎病房,设病床40张。“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保健病房改为普通内科病房。1978年恢复干部保健病房,设病床32张。1981年12月设干部保健科,1984年12月撤销,成立老年病科。1986年改为老年病研究所,保健病床增至36张,并建立干部家庭病床30张。
1950年,青岛市干部保健门诊由市政府卫生所负责,住院任务由市人民医院承担,1956年3月,市保健委员会确定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和人民医院建立干部保健门诊,承担干部健康检查和门诊医疗任务,住院病人仍由市人民医院承担。1959年,市人民医院建立“特诊室”(含外宾)。1963年,公费医疗门诊部划归人民医院领导,全市干部保健医疗统一由市人民医院负责。1981年,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和青岛纺织医院设干部保健门诊。1982年,市人民医院、青医附院先后设立外宾和干部接待室,负责外宾和保健干部的门诊、住院、出诊、检查任务。1986年,全市保健病床125张,保健医务人员137人(医生63人,护士74人。)形成了全市性干部保健组织网络。
1956年,由公费医疗门诊部抽出医师、护士各2名组成巡回保健组,按时对保健干部进行健康访视和医疗服务。1959年,为加强干部保健医疗又抽调了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市人民医院的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中医科等医师组成巡回诊疗组,加强对中央、省、市级干部和外宾的会诊、访视,商讨制定治疗方案和危重病人的抢救。1985年4月1日成立青岛市医疗保健高级顾问小组,吸收全市医疗单位有名望的专家、教授共23人参加,进行医疗单位干部保健的技术指导,组织急、重、危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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