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联合体 1984年7月,青岛市市立医院改建病房,编制床位减少一半多,日门诊量仍保持在1800人次左右,病人住院极为困难,而附近的企业医院又不对社会开放,病床使用率只有30~50%。为解决病人住院难,市立医院先后与青岛渔业公司职工医院、建材医院、交通局医院的建工医院签订联办101张病床的协议,由市立医院负责医疗技术,提供医疗设备,派出医护人员,负责病人的诊断、手术和治疗工作;各企业医院负责行政管理,提供病床、被服装具等,收益按比例分成。以市立医院为龙头的几家医疗联合体,到1985年3月,共收住院病人678名,住院日数为15008天,各种手术192人次,提高了各企业医院的病床使用率。联办病房总收入为19449元。1984年7月至1985年3月市立医院分成6483.28元,企业医院增收1296.71元。在联办过程中,市立医院协助各企业医院健全了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定了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整顿了病房秩序,改变了只收轻病人,不收危重和疑难病人的状况;严格了病程记录和病历记录等医疗表格书写制度,结合临床需要开展各项业务学术活动,使用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帮、教、带相结合,互相取长补短,提高了企业医院的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1985年3月,青岛市纺织医院与崂山县流亭医院建立了联合体。1986年,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外科与市南区第二医院外科,台东区骨科医院与天津骨科医院,青岛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莱西县院上卫生院,青岛市传染病院与北京市第二传染病院,市北区医院与北京宣武医院痔瘘科先后建立了联合体。青岛市人民医院与上海瑞金医院办专家门诊,青医附院与湛山疗养院和核 工业部疗养院联合办康复医院。至1987年全市共建各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36个,53个单位参加医疗联合体,扩大了服务项目。
家庭病床 1956年全市实施医疗划区,地段负责制后,对一些慢性病人、长年压床病人采用家庭病床的服务形式,由各医院地段医护人员承担此项医疗任务,受到病人的欢迎。
1980年后,全市再次出现病人住院难的问题,为满足群众的医疗要求,家庭病床又在一些医院中兴办。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1982年,市卫生局组织市级医院到天津学习开办家庭病床的经验,全市家庭病床很快兴办起来。1983年,全市有22家医院开办家庭病床1819张。1984年,全市办家庭病床3785张。
1985年,全市30家医院办家庭病床13175张。1985年,市卫生局制定《家庭病床管理细则》,要求各级医院设立家庭医疗预防科或家庭病床科,配备专职医务人员从事家庭病床工作。各医疗单位都按《家庭病床管理细则》制定了病床登记制度、病例书写和病程记录制度,以及巡诊制度(规定查床巡诊每周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随叫随到;家庭病床病人病情变化时则优先住院、转院和出车等)。医务人员工作守则明文规定不准收礼、受贿和吃请等纪律。对家庭病床病人服务过程中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三级考核。各医院领导要定期深入家庭病床走访,听取意见,检查总结工作,对医务人员考核,做到奖罚结合。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协商制定了家庭病床的医疗、出诊收费标准和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及劳保人员的家庭病床报销办法,对医护人员的补贴及奖金待遇也做到了相应的规定。当年,市卫生局拨款10万元,为各医院家庭病床科配备了心电图机、简易呼吸器、床边X光机及抢救器械包等必要的医疗设备。市结核病防治院配备了X光机工作车。肿瘤医院、精神病院和皮肤病院除对家庭病床病人加强治疗外,还重视预防知识的宣传,使之由单纯治疗型向防治结合型发展。
1986年,全市128家医院开办家庭病床15193张,诊疗达274894人次。家庭病床发展速度是空前的,而且进入有组织、有规章制度和管理现代化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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