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质坚硬。断面粉白色,有粉性。气香浓,味微苦涩。长4 cm以上,中部围粗0.9 cm以上。皮刮净,色粉红,碎 节不超过5%。无木心、杂质、霉变。四等:干货。凡不合一、二、三等长度的断支碎片均属此等。无木心、碎末、杂质、霉变。
3.8 留种技术
“育苗移栽”三年或直播四年的牡丹即可以开花结籽,但开花的第一年往往结籽率较低,一般来说不让其开花结籽;留种的牡丹一般来说以“育苗移栽”生长四年的牡丹为好,直播牡丹由于栽培密度过大,不适宜留种。
一般来说“育苗移栽”生长四年的牡丹,每亩可产牡丹籽150~200 kg,可连续产籽2~3年;但刨收的当年不可产籽,以免影响根的质量。牡丹种籽一般在7月底或8月初成熟,当牡丹角果呈蟹黄色时摘下,放室内阴干,并经常翻动;种子在壳内后熟,并由黄绿色渐变为褐色至黑色。待果实干裂,种子脱出即可播种。注意,牡丹种籽成熟后至播种前不可暴晒,否则影响牡丹种籽的发芽率;当年未用完的种籽,可在秋季稍微晾晒后埋入土中,以备第二年使用。
3.9 质量标准及监测
3.9.1 质量标准
3.9.1.1 外观性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规定:“本品呈筒状或半筒状,有纵剖开的裂缝,略向内卷曲或张开,长5~20 cm,直径0.5~1.2 cm,厚0.1~0.4 cm。外表面灰褐色或黄褐色,有多数横长皮孔及细根痕,栓皮脱落处粉红色。内表面淡灰黄色或浅棕色,有明显的细纵纹,常见发亮的结晶。质硬而脆,易折断,断面较平坦,淡粉红色,粉性。气芳香,味微苦而涩。”
3.9.1.2 内在质量
按《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 H第二法“水分测定法”测定,水分不得过13.0%。按《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 K“灰分测定法”测定,总灰分 不得过5.0%。按《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的规定: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丹皮酚(C9H10O3)不得少于1.2%。按国家农业部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农药DDT和六六六残留均不得超过0.05 mg/kg;重金属As和Pb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5 mg/kg和2 mg/kg。3.9.2 质量监测
3.9.2.1 有效成分含量的监测
经山东省药品检验所监测,按本规程生产出的商品丹皮中丹皮酚(C9H10O3)含量为1.37~1.60%,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规定的标准。
3.9.2.2 农药残留的监测
据国家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结果,按本规程生产出的丹皮商品中农药DDT和六六六残留未检出。
3.9.2.3 重金属含量的监测
据国家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结果,按本规程生产出的丹皮商品中重金属As和Pb的含量分别为0.3 mg/kg和0.85 mg/kg。
3.10 包装、储藏及运输
3.10.1 包装
丹皮在包装前应检查是否充分干燥、有无杂质及其它异物,所用包装应符合药用包装标准,并在每件包装上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执行标准、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3.10.2 储藏
加工好的丹皮如不马上销售,包装后应置于干燥的库房内储藏,并注意防虫防鼠,夏季注意防潮;为保持色泽,还可以将干燥的丹皮放在密封的聚乙烯塑料袋中储藏,并定期检查。到夏季应将丹皮转入低温库储藏,一般来说在4~10 ℃的储藏条件下,丹皮可安全越夏。
3.10.3 运输
运输工具或容器应具有良好的通气性,以保持干燥,并应有防潮措施,尽可能地缩短运输时间;同时不应与其它有毒、有害及易串味的物质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