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医院设皮肤花柳科,经检查和治疗性病为主。1940年后,除治疗性病外,还治疗一般常见皮肤病。
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防治性病,至1959年全都消灭。1957年皮肤花柳科更名为皮肤科,医疗业务以防治皮肤病为主。青岛市的皮肤科以穆瑞五教授为著。1958年市立医院用自制的“银脑四仁膏”治疗酒渣鼻,取得较好疗效。1960年应用薏苡仁煎服治疗传染性软疣,90%的病人服后不再发生建立了发生新的皮损。
70年代,各市级医院建立了皮肤科,治疗病种不断增加。1980年开始用黑光治疗机治疗牛皮癣、白癜风和玫瑰糖疹等。1981年在应用二氧化碳冷冻治疗血管瘤、寻常疣等皮肤病的基础上,改用液氮超低温冷冻治疗皮肤病,病种扩大至50余种。市立医院皮肤科撰写的“青岛市医用放射性皮肤损伤50例调查”的论文,参加了1986年第六届全国皮肤科学术会议,引起了职业病防治工作者的重视。
性病防治 德国侵占青岛后,妓女院、私娼、暗娼随之产生,造成性病的严重流行。1899年性病开始在德军士兵中流行。1900年每千名士兵中平均有231人患性病。至1901年,患病率急剧上升,达到每千名士兵中平均有332人患在性病。日本侵占青岛后,日本、朝鲜妓女也随之而来。根据当时日本所设专门治疗性病的青岛病院新町分院统计:1919年该院门诊总数7952人次,其中患花柳病(性病)的有1113人,155名住院病人中,有100名是患有性病的妓女。1920年门诊总数为9304人次,其中患花柳的有1094人。
1922年12月,北洋政府接管青岛,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当局无心治理性病,取消了德国、日本所订的“发现梅毒必须报官”的规定,加之传统习惯势力,有性病隐讳不报,任其蔓延。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1929年全市有妓女984人,1932年全市妓女增至1335人。由于日本人、俄国人开设的妓馆日趋增加,当局管而不严,营业混乱,性病大肆蔓延,严重危害市民健康。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伪警察局设立“娼妓检验所”,只管检验不管治疗。社会上私人开办的“花柳病”医院、诊所比比皆是,由于收费昂贵,使很多患者不敢问津,得不到治疗。1939年全市有妓女1749人,患有性病的276人。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对妓院、妓女的管理较前严格,取缔私娼、暗娼,性病防治所不仅检验病,而且治疗性病,患病率有所下降。
建国后,党和政府决定取缔娼妓。1951年12月2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下令封闭全部妓院,同时成立青岛市妇女生产教育所,由市公安局负责调查、收容妓女314名(其中妓女168名,暗娼130名,游娼16名),收容后,由市民政局、市妇联负责对妓女进行思想教育和劳动生产管理。市卫生局抽出9名有经验的医护人员组成医务股,对收容的妓女进行全部免费检查治疗。在收容的314名妓女中,有243人患有性病,经过10个月的治疗,有154治愈。1952年底,随着妓女的取蒂和性病传染源的根绝,青岛市花柳病防治所亦随之撤销。
从建国初到1955年,青岛市性病防治工作主要抓杜绝传染源的工作。1958年,青岛市按照分级划区医疗网,全面开展了性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建立健康卡片。5~8月份,利用各种形式培训性病防治人员135人。对120名护理、助立人员进行驱梅常识教育,使之掌握妊娠和胎儿梅毒的诊疗和预防知识。并组织化验人员和医护人员70名,配合性病普查普治工作。通过全面普查,发现性病患者1425人,接受治疗者737人。在性病治疗方法上,采用青霉素、铋剂、砷剂、中药“三仙丹”等治疗。至1959年,全市基本上消灭了早期性病,杜绝了性病传染。
自60年代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宣布基本消灭性病以后,青岛市再未发现性病病人。1983年,发现首例传入性梅毒病人。至1986年,发现16例。是年,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强了对性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山东省卫生厅合办首届性病学习班,为防治提供师资人才。1987年,青岛市被卫生部定为全国16个城市监测点之一,成立青岛市性病监测中心,开始对性病的监测工作。
麻风病防治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麻风病胶澳地区的传染病之一。德占当局颁布了一系列预防传染病的章程、法令,建立了麻风病隔离棚为传染病收容所,除收容麻风病外,还收治其他传染病。
1923年7月,胶澳商埠传染病院附设癞病疗养所成立,隶属于胶澳商埠卫生局。后来,由于病人增多,床位不敷使用。1936年8月1日,市政府在市效女姑山村新建立一所青岛市癞病院,建筑面积540平方米,床位40张,全院职工5名。1939年癞病院更名为麻风病院。1948年1月,改称青岛市麻风病防治院。
青岛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管会卫生部接管青岛市麻风病防治院。同年8月17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卫生局成立后,隶属于该局,并进行了修整,扩大了医疗业务,充实了专业人员,全面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1951年5月,青岛市麻风病防治院床位增至110张,人员增至7人,其中医师2人,化验员1人,护士1人。同年秋,在无棣路5号设立麻风病门诊部。1953年3月,在崂山大崂观建立起一所青岛市市立大崂观麻风病院,设床位60张。1957年,两院合并为市麻风病院,床位增至240张。1976年,更名为青岛市皮肤病防治院,全院职工55人。医疗技术由建院初期的一般药物治疗,发展到1965年开展对麻风病人植眉和娇型手术。1976年开展皮肤激光、冷冻、磨削手术。1986年,开展了麻风病防治联合化疗及性病新检测USR检验法。
建国前,青岛虽建立了麻风病专业防治机构,但医疗条件差,设备简陋,收容的病人也仅是少数晚期的麻风病人,吃不饱,穿不暖,又无治疗,只是看管起来。而众多的麻风病人得不到治疗,终生残废,有的流落街头乞讨,造成社会传染。抗日战争开始,专业机构遭到严重破坏,麻风病人的处境更为悲惨。抗日战争胜利后,对麻风病人的管理有所加强,住院病人也仅是20余人。
建国初期,青岛市对麻风病人的收容治疗工作无明确的会工和划区限制。自1955年后开始规定病人就地划区收容治疗的原则。青岛市麻,风病院只收容市区和当时属青岛市管辖的胶县、胶南县、即墨县的部分病人。自1961年3县划出青岛市后,市麻风病院只收市区和崂山县和病人。1979~1983年莱西县、胶县、胶南县、平度县、即墨县相继划归青岛市后,青岛市皮肤病防治院对麻风病有的收容治疗工作也相应地扩大到6县。为组织好麻风病人入院治疗工作,1958年3月18日,青岛市制定了《动员全市瘤型麻风患者入院措施》,同年4月28日成立了青岛市麻风管理委员会,副市长任委员会主任,市卫生局局长任副主任。1971年,根据省革委鲁革发〔1971〕110号文指示精神,对散居在社会上的现症病人,全部动员入院治疗,发现一个,收容一个,以彻底控制传染源。凡在院外治疗的非传染期的病人,市区皮肤病防治院门诊治疗,崂山县的病人由各镇卫生院(所)治疗,每3个月巡回检查1次。市皮肤病防治院每年不进行两次巡访观察1~2次,主要检查病情变化和服药情况。对入院病人的管理,市皮肤病防治院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防止病人外出扩大传染。病人住院期间,除正常医疗外,还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和文体活动,使药物治疗与“工娱疗”相结合。“文化大革命”期间,麻风病人的管理工作一度混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恢复和建立了麻风病的管理制度,积极防治,现症病人数和患病率逐年下降。1986年,市区已基本消灭麻风病。
头癣防治 建国初期,头癣是儿童少年常见病之一。青岛市1965年调查患病率为0.64%,市和区的卫生防疫站、医院及校医、保健教师密切配合,向广大师生和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进行定期普查、普治。同时,教育学生搞好个人卫生,勤洗头、勤理发、不与病人接触和不使用病人用过的物品。加强理发业的理发工具消毒管理工作,使头癣患病率逐年下降。在1977年至1980年的3年调查中,市区查出各类头癣病人133人,崂山县查出95人。对出的头癣病人一律采用服、搽、洗、理、消等综合治疗措施,全部治愈。经中央卫生部赣、鲁、皖3省联合检查团验收合格。1978年,头癣患病率下降0.01%。1981年,经山东省卫生厅检查验收,青岛市已达到全部消灭头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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