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的:探讨适合我国强迫症患者的有效心理疗法,方法:在应用日本森田疗法基础上,结合临床实践,对治疗强迫症过程中的治疗原则、实施过程等进行了改进。对80例强迫症患者进行了治疗,同时采用SCL-90,SDS,SAS和EPQ在治疗前后进行评定。结果:平均疗程64.3±19.7天,痊愈32例,显著好转28例,好转12例,无效8例,显著好转率75%;量表测查结果表明,患者治疗后心理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一些人格特征得到改善。患者有无强迫行为对疗效无明显影响。结论:改进后的住院森田疗法是治疗强迫症的有效心理疗法。
The Modification of Morita Therapy in the Treatment of 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and Its Efficacy
Zhang Xiangyang, Wu Guiying & Zhang Peiyan
Beijing Huilongguan Hospital, Beijing, CHINA 100096
【Abstract】Objective: To determine an effective psychotherapy for patients with 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OCD) in China. Methods: The principles and procedures of Japanese Morita therapy were modified based on the clinical practice. A total of 80 treatment-resistant inpatients with OCD were treated with the modified Morita therapy. SCL-90, SDS, SAS and Eysenck Personality Questionnaire were assessed before and after the treatment. Results: The mean period of treatment was 64.3±19.7 days. There were 32 subjects cured, 28 improved obviously, 12 improved and 8 unchanged. A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was noted in the treatment of obsessive and compulsive symptoms and some features of personality. Whether the patients presented compulsive behaviors had no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the efficacy. Conclusion: The modified Morita therapy may be an effective method in the treatment of patients with OCD in China.
【Key words】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psychotherapy Morita therapy
在国内,森田疗法治疗神经症取得较好疗效[1],但对于强迫症,此疗法被认为主要治疗强迫观念而不适应于强迫动作[2]。我们在应用森田疗法治疗强迫症中尝试着进行了改进。
资料和方法
对象 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强迫症诊断标准的住院患者。男54例,女26例。年龄16-64岁,平均29.1±8.9岁。受教育时间4-19年,平均13.5±3.1年。病程1-21年,其中5年以内46例,6至10年以内20例,10年以上14例。具有单一强迫症状的19例,有两种强迫症状的22例,合并三种以上强迫症状的39例。入院时,69例(86%)接受过系统的药物和心理治疗,25例(31%)住院一次以上;其中62例(78%)服用过氯丙咪嗪,剂量50-300mg/日,平均186±64mg/日。58例(73%)丧失工作和生活能力,病休或辍学。
治疗方法 具体方法见前文[3、4]。针对强迫症,我们结合临床经验总结出相应的治疗方法。患者停服一切药物≥7天后进行治疗。
第一期治疗指导原则:1、引导患者充分暴露强迫观念,主动联想、想像引起焦虑、不安、紧张的思维和情景,任思维自由流动。2、指出患者认识上的错误。3、要求患者应任强迫观念出现的同时要尽力克制强迫行为。
实施过程:初期(1-4天)简单地在日记中指导患者坚持卧床,树立治疗信心,对强迫行为严重、不能坚持卧床的患者,可采取强制措施;中期(5-10天)分别对不同临床表现的患者提出相应的要求,逐步把治疗思想灌输给患者;引导患者反省自身性格缺陷以及与症状的关系。后期(11天-结束)鼓励患者坚持到底;同时尝试克制强迫行为和强迫联想、回忆、想象等。卧床期限12-14天。
第二期治疗指导原则:1.不要摆脱强迫观念,而是带着强迫观念坚持工作;同时主动克制强迫行为,以有益的活动替代强迫行为。2、引导患者把注意力投射到各种活动中,不要过分关注强迫思维;指导患者体验工作后愉快的情绪和自信,培养积极、勤奋的生活态度。
实施过程:前期(1-3天)主动去发现各种细小的工作并动手去做好。中后期(4天-结束)不间断地从事各项工作,不允许随便休息,禁止讲话、看书报、杂志等。每日在集体治疗会上向患者强调积极行动的重要性,对积极、主动的行为进行表扬,对消极、退缩的行为进行批评,强化其治疗思想。治疗期限7-10日。
第三期治疗指导原则:1.继续强调任强迫观念出现,克制强迫行为;同时,克制因强迫观念引发的强迫联想、回忆、想象等,指导语是“对强迫观念应不理、不怕、不对抗、不逃避,坚持行动”。2、分析患者担心、不安、恐惧的实质,指出患者采取强迫行为、联想、想象等的错误。3、增强患者的意志力、忍耐力和克制力,要求患者真正做到”超越疲劳,超越自我”。4、引导患者以“顺应自然”态度去看待事物,培养乐观、豁达、开朗的性格,改善犹豫、过分细致和追求完美的不良性格。
实施过程:前期(1-7天)指导患者不断增加劳动量和运动量,同时坚持二期的轻体力劳动和各项要求,不要测试症状的变化。中期(8-21天)继续增加活动量,并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引导患者在治疗会上分析强迫症状产生的原因以及强迫思维、强迫行为等之间的关系,谈论自己的治疗体会,与其它病人相互交流;医生举出已治愈病人的例子,树立治疗信心。后期主要让患者主动去改善性格中的缺陷,并阅读有关森田理论的书籍。治疗期限2-4周。
第四期治疗指导原则:1.保持积极、勤奋、建设性的生活态度。2.运用“顺应自然”原则对待自身残余的强迫观念症状。3、树立自信心,为出院后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打下基础。
实施过程:继续从事轻体力劳动,也可看书报、外出购物、游玩等。此期在医院为1周,也可让患者出院后门诊或书信定期随访。
临床疗效:由不参与治疗的两名主任医师单盲评定,采用常规的四级标准。
量表评定:1、疾病症状程度评定量表(SCL-90);2、抑郁自评量表(SDS);3、焦虑自评量表(SAS);3.艾森克个性问卷(EPQ)。采用SAS统计软件。
结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