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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年代,流行先结婚后谈爱;八,九十年代,流行边谈爱边做爱;现时代,流行先做爱再谈爱! 现时有样一说;“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和他同居吧,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也和他同居吧,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地狱!” 其实,世界上有很多事物,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正如今天我们要交流的“爱与性”主题一样。这应该说是个既敏感又老套的话题了,但一直以来就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赞同也好,否定也罢,男女非婚同居作为社会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正呈现蔓延趋势。 我和jian 是在我们同居后的第二年分手的。现在想起来,我仍弄不清,这一切是不是我们所选择的这种生活方式所造成的过错。 开始的那些日子,我们生活得很幸福。那时,常常是他做饭,我站在他旁边帮他打下手,不管菜咸淡,吃起来都觉得很香。周末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公园,北京大大小小的公园几乎都去过。 我喜欢把手挎在他的臂弯,脸贴在他的右臂上,看周围的人投来羡慕的目光,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 三年前,他换了工作,就像如鱼得水,才华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似乎就在一夜间,他成了业内小有名气的人物。日子如行云流水般过着,最初那份柔情蜜意虽被岁月冲淡了许多,但我的心里头仍被幸福的感觉充斥着。渐渐地,他变得越来越忙,晚上经常很晚才回家,周末不是有活动,就是和朋友们吃饭、喝酒。 起初,他还常对我说些歉意的话,说这是工作的需要,所以不能带我一起出去,听他说这些话,我心里暖暖的。他一直在外面忙,我下班后就回家,虽然没有履行正式的结婚手续,而我却真像个地道的家庭主妇,做饭、洗衣、擦地、收拾屋子。 他回到家不是看电视,就是看报纸,我们的交流越来越少,这种日子也显得极度无聊和空虚。我很想改变这种局面,给他讲笑话,让他开心,可他很少对我的话感兴趣或搭话,目光仍盯着电视画面或报纸。可我偶尔出错,却都少不了他的冷眼和骂声,为此,我曾在暗地里偷偷哭了许多次,想找朋友诉说,可朋友一见我情绪低落,就说我不知足。我还能说什么呢?想诉说,找不着对象,想发泄,又找不着理由,我觉得我快要崩溃于自己垒的这道无形的“围城”中。 可笑的是,我还一直把自己当做是他的妻子。前年,我被单位评为先进员工,为了表示庆祝,决定去附近饭店吃饭,刚一进门就撞见了他的一个朋友,介绍我时,他竟说我是他的同事。那一刻,我如五雷轰顶,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无法相信,和他同居了两年,他连我是他女朋友都不敢承认,尽管事后他作出的种种解释我都接受了,但我已经清楚了我在他的心里到底是什么角色。此后,我们的日子便在无休止的争吵、和解、冷战中流走,生活就像黑白照片,没有任何色彩。 前年元旦之夜,我想,两年的感情应该有一个了断了。“建,新年有什么打算?”我停住举到嘴边的酒杯问。“赶快找个人结婚,你呢?”他抿着酒,满脸轻松地说。 “我也想结婚了。”几乎是脱口而出,我真的不知道怎么会说这句话。但我分明感到脸红到了耳根后,心狂跳不止,头不由自主地一直往下低。我以为他要向我求婚了,心里想着该以怎样的方式来答应他的求婚,甚至想到我身着婚纱的场面。 “其实,你是个好姑娘,但我觉得我们不太合适……”后面他说了些什么,我根本就没听,只是感到心一阵阵紧缩,我忍住了几乎要流出来的眼泪。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我提着自己的行李头也不回地走了。 如果说离开他没有半点痛苦,这话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毕竟那么深深地爱过他,有几次甚至产生了要去找他的冲动。 前年十.一我们加班,我很晚才下班。刚出公司大楼的门,看见他手捧一大束血红的玫瑰,站在我面前。我装作没看见,却听他说:“婷婷,嫁给我吧。让我们一切从头开始,我会好好珍惜的。” 那束玫瑰红得有些刺目,中间的一朵花蕊中放着一枚戒指,在落日的余晖下发出七彩的光。我呆呆地站着、看着,半晌都没有说话。曾在心里一千遍、一万遍设想着他向我求婚的场面,此刻却真实地出现在我面前,但没想到的是我没有半点兴奋,往事像电影一样重新在我的脑海里一幕幕浮现。 我沉默了片刻,轻轻地说了声:“不。”转身走开了。就在这个夜晚,窗外明月高悬,蝉声依旧。我将过去的一切都变成诗,融化在这静悄悄的秋夜里。 我想以自己惨痛的经历奉劝所有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性,是女人的最后一道防线。理应留给你的丈夫。因为它是无法刷新的,而爱走过去还可以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