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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易发皮肤病变,究其病因主要有三点:①肿瘤的皮肤浸润或转移;②内脏恶性肿瘤的非特异性的皮损症状;③抗肿瘤药物引起的皮肤损害。依据其病因,肿瘤病人采用治疗皮肤病的原则是不尽相同的。对于皮肤转移癌和皮肤的局部肿瘤,最好的防治原则是针对原发灶,酌情采用化疗、手术切除、放疗、冷冻或激光治疗,也可外敷拔脓解毒的中药,力求控制或消除原发灶,皮损也可减轻或治愈。对于一些非特异性皮肤病如黑棘皮病、红斑性、水疱性皮病、瘙痒症等,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最好在肿瘤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系统的检查,排除新生内脏肿瘤或原发灶复发、转移的可能,对皮损的治疗,可采用局部治疗同全身用药相结合的原则。抗肿瘤药物引起的皮肤损害是医源性的皮肤病,针对肿瘤的化疗常引起的脱发、皮炎、疱疹、色素沉着等皮肤病,一般情况下,停用有关药物后皮损多有好转,所以不必有太多的思想负担。若积极预防也可以减轻药物性皮损,如化疗期间,剪短头发,轻轻梳理、洗发,不烫发,服用一些防化疗、放疗的中药,如三元冲剂等,也可减轻化疗脱发;避免长时间日晒,可减轻色素沉着;食用轻淡、有营养的食品,如豆制品、蔬菜等也可以减少某些皮损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