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1929年,德国、日本等国资本家蜂拥青岛开办工厂,民族资本继起,青岛工业已具规模,但生产环境恶劣,安全防护无保障。
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由卫生局第一科开始执掌工厂卫生事宜。1930年3月,改由社会局第四科兼管;7月,又改由第三科卫生股负责。1930年,青岛市社会局组织成立青岛市劳工生活改委员会。1932年传染病流行,社会局指令劳工生活改进委员会同公安局检查工人宿舍,取消洁食物,进行卫生宣传,对工人及家属防疫注射,并规定每年进行一次。10月,社会局成立了青岛市工厂工人卫生委员会,每月召集会议一次,办理的事项每月报告劳工生活改进委员会,转报青岛市社会局。1934年7月,青岛市社会局在李村、沧口两区设立工人卫生指导处,派医员担任健康、孕妇、婴儿保健检查并举办传染病模型展览。1934年12月,青岛市政府遵照南京国民政府实业部中央工厂检查处指令成立了青岛市工厂安全卫生协会。翌年1月24日,制定了《青岛市工厂安全卫生协会章程》,以改善各工厂安全设施及协助工厂检查为宗旨,研究各工厂安全卫生改善事宜,协助工厂检查员视察工厂安全卫生状况,发行有关安全卫生的定期刊物,宣传解释安全卫生设施原则和方法。1936年改名为青岛市工厂安全卫生委员会。自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后,青岛市劳工饱受奴役。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发动全国规模的内战,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无人管理。
建国后,青岛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工人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建立了一系列劳动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治机构和基层保健网络。青岛市人民政府卫生局工业卫生科于1954年设立,具体实施青岛工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行政管理(前由青岛市卫生局防疫科负责),1956年撤销,工业卫生管理改由医疗预防科负责。1960年恢复工业卫生科。1963年又撤销,业务并入医政科。1979年再度恢复建制。1984年再次撤销,有关事宜交由卫生防疫科掌管。青岛市劳工卫生工作站于1951年6月成立,隶属青岛市卫生局,负责工厂卫生状况调查,工厂安全卫生检查,厂矿工人劳动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等事项。1952年撤销,部分人员充实到新组建的青岛市工厂联合保健站(该站1953年撤销)。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于1953年成立,劳动卫生工作由市卫生防疫站卫生防疫科分管。1954年11月18日卫生防疫科分为防疫科和卫生科后,由卫生科分管。1959年设劳动卫生科,负责劳动卫生工作。1980年科内增设劳动卫生检验室,至1986年全科共有14人。1952年先后设立了台东区和四方区两个工厂联合劳工保健站。1955年,青岛市第二届工业卫生会议颁布了《工矿企业医疗卫生组织机构设置办法》。对工矿企业医疗卫生组织机构的设置、命名、隶属关系、办院方针与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其后,工厂保健站(室)发展迅速。
1959年4月2日,青岛市矽肺防治委员会成立,委员会下设除尘防尘、早期诊断和治疗3个组。1962年市卫生局为加强尘肺病人的普查与诊断治疗工作,正式成立了青岛市尘肺诊断组。诊断组每年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全市粉尘作业工人进行X线胸大片普查并及时作出诊断与处理。1979年3月8日成立青岛市职业病诊断小组,办事机构设于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内。1962年在青岛市结核防治院建立尘肺门诊,由两名医师(其中一名为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医师)和一名护士承担。1965年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设立职业病门诊,开展对工厂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查体与诊治,负责有机磷、苯等中毒病人的治疗效果观察。1973年,青岛纺织管理局医院设立职业病门诊,由兼职人员负责。另外,青岛市结核病防治院、青岛市沧口医院、青岛市立中医院、青岛港务局医院、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医院、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职工医院等也都先后设专职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1979年5月青岛纺织管理局在原职业病门诊的基础上建立了职业病科和专业实验室,重点为下厂开展职业中毒的普查普治。截止1986年底,共普查17125人次。查出各种职业病785人,治疗好转率98.79%,《氯丁二烯中毒研究20年》的科研成果,通过国家级鉴定,达国内领先水平。1985年5月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也建立了职业病科。1971年2月,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改为青岛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青岛市工业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和科研工作。1981年5月,青岛市职业病防治院撤销,复改为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1976年市化工局职业病防治所成立。1985年1月,青岛市放射病诊断小组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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