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 |
医学词典 |
医药 |
中药 |
西药 |
日常疑问 |
急救护理 |
家庭用药 |
男性 |
生育 |
心理 |
女性 健康信息 | 生活 | 性爱 | 性病 | 性爱保健 | 两性健康 | 育儿 | 心理 | 瘦身美容 | 健身 | 服饰 | 情感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继续行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的通知》(国办印函〔2003〕5号)精神,从2003年4月7日起正式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和套印,其规格为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见附件)。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和套印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