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 |
医学词典 |
医药 |
中药 |
西药 |
日常疑问 |
急救护理 |
家庭用药 |
男性 |
生育 |
心理 |
女性 健康信息 | 生活 | 性爱 | 性病 | 性爱保健 | 两性健康 | 育儿 | 心理 | 瘦身美容 | 健身 | 服饰 | 情感 |
抽动-秽语综合征国内尚无统一疗效标准,查阅资料,目前常用疗效标准有以下几种:
(1)以症状的改善作为观察指标。 痊愈:症状完全恢复正常者。 显效:病情明显好转,抽动及秽语减少3/4以上。 有效:病情好转,抽动及秽语减少1/2~3/4者。 无效:病情改善不明显者。 (2)以发作频率减少程度为主要观察指标,用录像机在患儿疗前疗后各记录1小时,以做对比。 显效:发作次数减少75%; 有效:发作次数减少50%~75%; 无效:发作次数减少<50%。 恶化:发作次数增加。 (3)根据患儿的发声(喉声、重复语言、模仿语言、秽语)、多发性抽动的部位(头面、肢体、躯干)的发作频度给以评分,计算进步率后评定疗效。发作频度分级:0分,发作基本消失;1 分:1天内发作6~20次;2分:平均每半小时至1小时内有1次抽动和发声;3分:平均每15分钟有抽动和发声;4分:平均每分钟有抽动和发声。进步率计算如下式: 治疗前分数-治疗后分数治疗前分数×100%。 疗效分级:显效:进步率在50%以上;有效:进步率在25%~50%;尚有效:进步率在25%以下;无效: 无进步或有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