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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门余义二十六 2

来源:医学杂志 2006-07-24 07:29:35 

损之因, 此虚火实火之大有不同也。凡治火者, 实热之火可以寒胜, 可以水折, 所谓热者寒之也; 虚热之火不可以寒胜, 所谓劳者温之也。何也? 盖虚火因其无水, 只当补水以配火, 则阴阳得平而病自可愈。若欲去火以复水, 则既亏之水未必可复, 而并火去之, 岂不阴阳两败乎。且苦寒之物, 绝无升腾之生气, 而欲其补虚, 无是理也。故予之治此, 必以甘平之剂, 专补真阴, 此虽未必即愈, 自可无害, 然后察其可乘, 或暂一清解, 或渐加温润, 必使生气渐来, 庶乎脾可健则热可退, 肺潮润则嗽渐宁, 方是渐复之佳兆, 多有得生者。若但知知, 檗为补阴, 则愈败其肾, 而致泄泻食减, 必速其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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