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性行为的面貌
如果我们的社会没有塑造女人的性行为的话,它会是怎样的风貌?我们有可能知道吗?在第一本《海蒂性学报告:女人篇》中,女人强调她们有权推翻性的定义,依个人的方式重新设计。我们有绝对的权力可以拒绝性爱,而且我们可能还不知道何为真正的女性性行为。
性的基本定义是性交——是因人而异,对于某些活动的指称。1976年的《海蒂性学报告:女人篇》主张推翻性行为的旧定义1这也就是海蒂报告所说的,我们原有的性观念不是天生具备,而是历史和文化的现象。当然大众传播对这个理论嘲讽备至,等到1981年《海蒂性学报告:男人篇》发行之后又重演了一次。
2傅柯在1978~1982年的著作《性史》第一、二册中,亦表示性行为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1976~1977年间,《海蒂性学报告》发表时,因同一主题而在美法两地受到许多批评,但1978年傅柯的作品却受到肯定,实在耐人寻味。这是因为傅柯发表在后,舆论已经转变了,还是因为——就像本研究中的女性所说的——女人的观念和想法总是不受重视?有些学者认定傅柯是这个主题的原创者,他们应该注意到较早出版的《海蒂性学报告》便发表了这个理论,而且也应该知道在那几年之间,法国的女性主义知识分子对傅柯的评论。——应该是在我们定义的“性”的文化环境下的性生理活动。性可以是个人对某些活动的指称,目的在于显示个人在某特定时间特殊的感受和意义。性,是个人选择的活动,而不是一成不变地先前戏、再做阴道插入(为什么不把它叫做阴茎包围?),然后是性交,并以男性的高潮作为结束。
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传统中,对于性行为应该如何进行,限制在非常狭窄的范围之内,大多仅止于生殖的活动。无论在《圣经》、犹太教士和罗马教皇的通论之中,都明确规定性交的频率、对象以及时间等等。所以给人性交即是性的核心,而且是两性之间的主要联系——两性之间最重要的关系的确定印象。有趣的是,《圣经》竟未提及女性的高潮,只提及男性的高潮。这是不是因为男性高潮才是怀孕和生殖的必要条件呢?
在《海蒂性学报告》中,女人固然一再表示她们喜爱与她们所选择的男人性交,无论有没有高潮。但是在以开放的方式阐释感情促成的行动时,我们却不能把“人必需性交,性交必须是爱抚过程的一部分”这个概念,当做是女人主动的表示,或是女人自由的欲望。只要男性意识形态继续苟延残喘,并将女人视为性对象或是母亲,生理欢乐的情况便不会改变,我们也不可能自由地探索和感受,计划新的性行为模式,并为女性性行为和男性性行为全面的丰富内涵而欢呼。
我们仍未能将性的定义完全推翻,建立个人性行为的新定义,或者是因为我们转变得还不够,因此还不能建立个人性行为的定义?
我们在《海蒂性学报告》中,对此作了总结:“虽然我们倾向将性视为一套模式,一组活动(主要的来说,是生殖的活动),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将自己的性行为局限于此。我们对于性的定义,属于过去,或者说正在消逝的世界观。性行为和性关系不再是从前那样,作为重要的财产权的代名词,而生育子女也不是个人的身份状态或权力的主要来源。虽然我们所有的社会机构,仍完全是基于阶级支配和父权的形式而建立起来的,但是根据性行为的定义,父权制已经真的死亡了。我们正处于过渡的阶段,然而未来的发展仍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