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丸剂系指固体或液体药物与基质加热溶化混匀后,滴入不相混溶的冷凝液中,收缩冷凝而制成的制剂。
滴丸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基质包括水溶性基质和非水溶性基质,常用的有聚乙二醇6000、明胶和硬脂酸等。
二、冷凝液必须安全无害,常用的有液状石蜡、植物油、甲基硅油和水等。
三、滴丸应大小均匀,色泽一致。
四、根据药物的性质与使用、贮藏的要求,在滴制成丸后可包糖衣或薄膜衣。
五、除另有规定外,滴丸剂宜密封贮存,防止受潮、发霉、变质。
【重量差异】
滴丸剂重量差异限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检查法
取供试品20丸,精密称定
━━━━━━━━━┯━━━━━━━ 总重量,求得平均丸重后,再分别精密 平 均 重 量 │ 重量差异限度 称定每丸的重量。每丸重量与平均丸重 ─────────┼─────── 相比较,超出限度的不得多于2丸,并不 0.030g以下或0.030g│ ±15% 得有1丸超出限度一倍。 0.030g以上至0.30g │ ±10% 0.30g以上 │ ±7.5% ━━━━━━━━━┷━━━━━━━
包衣滴丸应在包衣前检查丸芯的重量差异,符合上表规定后,方可包衣。包衣后不再检查重量差异。
【溶散时限】
照崩解时限检查法(附录Ⅻ A)检查。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