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灾害的行为反应可分为几个阶段。
(1)灾害前期:一些灾害可得到预报,如台风,即将沉船等。人们普遍的表现是惊恐、焦虑和沮丧;个别人心存侥幸,若无其事或采取预防措施。
(2)降灾期:灾害冲击的时间从几秒到几天不等。75%~85%的人惊慌失措或目瞪口呆,失去定向,情感麻木,对刺激缺乏反应;仅少数人(10%)依然头脑冷静,行为有条理;另有5%~10%的人出现反应性意识模糊,乱跑乱叫,举措失当,活动过度。
(3)心理功能衰退期:出现于灾害之后。表现为少语、少动、忧郁、无助,定向不良,记忆恍惚,思维迟钝,判断能力下降,睡眠不好,自信心差,社交减少,自责、自悔、以为自己对不住死难者。
(4)整合期:灾后数周至数月或数年,心理功能逐渐恢复,可参加正常活动,但少数人仍留有后遗症状。既往心理素质不良者,老弱病残,灾害中亲友死亡,或家产损失巨大者,缺乏社会支持者,和对新环境适应困难者,恢复过程大大延长。据大宗研究,在受灾后两月仍有40%受灾者有精神障碍。
在自然灾害发生的短时间内,大多数人难于作出恰当的反应,但确有一部分人临危不惧,镇定自若。灾害过后,更要保持情绪镇定,头脑清晰、举措适当,坚强的意志,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此外,亲友和邻里的支持是促使心理复原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