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淑然报导,北京16所大学从1978~1987的10年中,精神疾病已成为大学生休学、退学的主要原因之一,占因病休学人数的37.9%,占因病退学人数的64.4%。而且精神疾病的休学率有所上升,从1983年起,精神疾病已超过传染病成为休学、退学的首要原因。大学生因病死亡者17例,其中精神病自杀占9例。马建青指出,清华大学因精神疾病休学、死亡人数占总的休学、死亡人数的51.03%和50%;浙江大学1979~1987年间,休学、退学、死亡的大学生中,因神经衰弱、精神病所致的占28%。据刘望书报告,四川气象学院1
979~1990年间,因精神疾病休学者占因病休学总数的48.8%;因精神病退学者占因病退学者的80%,其中大部分为神经症(57.14%);死亡的3例,2例为自杀。
马建青认为,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不良的比例颇高,如天津高校体验资料表明,16%以上的大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神经症和情感危机)。1989年全国126万名大学生的抽样调查表明,我国大学生心理疾病患病率达20.23%,赵靖平对827名医学生用SCL-90症状自评量表进行调查,发现由于人际敏感、抑郁、强迫、偏执四个因子所致的痛苦水平,达中度以上者在21%~35%。他认为,这是由于人格的神经质倾向和某些不良精神紧张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