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只限于心功能较好的病人。心功能二级者,不提倡远游,尤其避免爬山、游泳等剧烈活动。心功能三级者不适合进行长途旅行,只能在户外或所处周围的风景区作小范围的旅游活动。心肌梗塞后康复期的,3个月内不能做长途旅游。
(2)旅游前,应到医院做一次全面检查,经医生确诊病情处于稳定状态时可进行旅游。并确定旅游范围,旅游时要有人陪同并带有病情摘要、近期心电图和一般急救药,如硝酸甘油片、速效救心丸、异搏定、安定片和地高辛等药。
(3)避免过度疲劳,每日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休息时间不少于10小时。时间和日程安排宜松不宜紧,路途宜短不宜长,活动强度宜弱不宜强。
(4)带必要药品和有病及时就医。外出时胃肠炎和晕车、晕船常易发生,如不及时纠正,极易诱发心脏病。因此要随身带上乘晕宁、安定和吡哌酸等药。一旦发病,应及早就医,切勿拖延,千万不可带病旅游,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