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中草药开发科技支撑长效发展机制。应与中药材研究机构,如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祖国医药研究所、东北农业大学等合作,成立东北中草药综合开发的技术研发机构,建立规范指导下的药材生产标准化操作规程,逐步形成符合规范的现代中药生态农业。另一方面,要将中草药新产品新技术成果向医药龙头企业转化。
二、把东北中草药开发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建议成立开发项目领导机构,组织林区、山区农民挖掘资源,实施开发项目,建立市、县、乡三级合作经济中介组织,协调中草药生产企业同基地产销关系,协调金融单位、保险单位对生产基地的贷款和保险。
三、建设一批中草药集散地。,东北中草药的产量、产品在全国都占有很大市场份额。建议在哈尔滨等地建设东北三省具有一定规模的展示交易市场,形成中草药材的整装销售。
四、加快对中草药的质量认证。目前,全国中药种植基地和产地已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质量体系认证的仅为少数,因此要指导农民种植高品质的药材,争取在短时期内通过国家认证。
五、积极铺设中草药产销优良环境。政府职能部门应该积极为林区、山区农民种植中草药搭建产销平台,引进更多的商家、企业,形成开发订单农业机制。同时,协调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农民种植中草药给予项目贷款,通过优惠政策和措施形成产业开发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三级中草药开发组织机构,搞好产销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