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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草药原产地名称保护 甘肃中医学院进行专题调研

来源:医学杂志 2006-09-04 11:05:09 

    近日,甘肃中医学院党委书记叶小平与民革甘肃省委负责人带领党外专家调研组一行赴该省定西市的“中国当归之乡”岷县、“中国黄芪之乡”陇西县、“中国党参之乡”渭源县等地就甘肃省中草药原产地名称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是甘肃中医学院根据学院自身学科特点进行的一次服务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益尝试和大胆探索。

    原产地名称又称地理标志,是标识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记。它对所标识商品或服务具有证明,担保其品质、产地、制造工艺、精确度以及具备其所表明的出处(即原产地)直接相关的特定品质的作用。据了解,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虽然我国现在已注意到原产地名称的保护问题,但距现实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各地原产地名称保护的申请、审核、注册等工作也尚在起步阶段,而且多集中在农副土特产品和食品上,对相关的中草药保护涉及很少。

    从甘肃的情况来看,其现状也不容乐观。甘肃是中草药资源大省,有相当一部分药材因其特有的疗效和品质而享誉海内外。在甘肃的大部分地市,尤其是定西、陇南等市,中药材种植销售已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甘肃省对特色中草药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工作几乎是空白,明显滞后,使得在历史长河和市场实践中孕育了许多原产地名称意义上的道地药材的优势没有得到相应的发挥,对道地中药材给予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工作亟待加强。

    甘肃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指出,要大力发展包括中药材在内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作为省内惟一的一所高等中医药院校,甘肃中医学院如何充分发挥学院自身的人才资源和科研优势,为甘肃“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探索出一条高校服务社会、服务农民、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成为本届党委高度关注的问题。

    多年来对知识产权方面有着较为深入研究的民商法学硕士、民革成员、甘肃中医学院经贸与管理系副教授云立新,针对甘肃中草药原产地名称保护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向甘肃中医学院党委和民革甘肃省委提交了书面建议。他在建议中写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千方百计想办法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的目的和归宿。这就要求我们从地道中药材原产地名称保护入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制度层面的完善与创新来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整合现有的资源,在既有的优势项目、产业提升上下工夫,探索我省农业产业化的新途径,以此提升甘肃中药材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中药材产业对我省GDP增长的贡献率,从而真正实现我省将中医药产业作为甘肃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的战略意图,并使之成为拉动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云立新副教授的建议受到甘肃中医学院党委的高度重视,学院党委书记叶小平代表党委于去年九月邀请民革甘肃省委的领导同志和专家到该校进行了专题座谈,就中草药原产地名称保护以及甘肃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路径等问题,达成联合调研的共识。

    从中草药原产地名称保护环节入手,以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时代新课题的有效途径作为出发点,甘肃中医学院党委书记叶小平亲自带队,展开了此次调研。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在中草药原产地名称保护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凸现出保护意识淡薄、保护力度不够、对保护名称未能充分利用等问题。

    一路上,调研组的专家通过座谈、实地考察等形式,与地方领导相互交流看法,集思广益,并就发现的许多新情况和问题,向当地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次调研还引发了专家们对中医药现代化的模式、中草药种植规模与质量的关系等问题的深入思考。

    对于甘肃省中草药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工作,调研组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形成了较为科学和可行的调研报告,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尽快建立中草药原产地标识的质量认证标准;以原产地标识的质量标准体系作为基础,打破行政区隔,划分原产地药材生长区域,加大省内相关地区政府与部门间的协调,整合中草药资源,实现最佳产业布局;选择最佳的保护模式等,供决策部门参考,以便真正有效地加强甘肃中草药原产地名称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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