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广告到底违法不
昨天,一直沉默的赵忠祥,通过律师,就自己涉嫌违法代言的广告发表三点回应: 1、通报方系行业二级分会,有无授权可宣布公民违法成立?如有授权需不需要经过一定程序? 2、通报方列举了三句广告语,即“长城利脑心片”电视购物广告中的三句话:“5年以内的中风偏瘫6盒见效,冠心病3盒见效,高血压动脉硬化1盒见效”。经查,我当事人所在片中并无此三句话,通报方根据何在?以此引申出违法是否得当? 3、如在查明事实基础上,确认我当事人的不当之处,我当事人会向公众诚挚致歉。 赵忠祥在他的回应里质疑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是否有权利宣布他违法,年近七十的赵忠祥真的越老越弱智了,只要你违法,三岁小孩都可以举报你,赵忠祥的潜台词就是:我是央视大牌主持人,即使我违法,你也奈何不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大牌主持,还是普通百姓,只要你违法,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侯耀华代言的10则违法广告,已经有人通过法律追究他的责任,我想,假以是日,肯定有人会站出来追讨赵忠祥的违约责任。 侯耀华、赵忠祥代言的违约广告被曝光后,有明星提出,自己在一些节目里只是作为采访者或主持人出现,为厂家、专家、服药者“穿针引线”,并没有对产品进行说明或直接的推介,这样算不算代言?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说:广告代言人 fef 际上包括了3种情形,一是现身说法型,这类代言人不仅自己使用该产品,还进行宣传推荐,这是最明显的代言人身份,应承担的责任也最大;二是介绍推荐型,在广告中不说自用,只说产品效果;三是“形象大使”型,明星出现在广告中的身份是主持人或采访者,也就是“有名的非记者”,看上去似乎和产品没直接关系,但只要出现在广告中,实际上就是对产品的一种默许、承认,起码表示不反对此类产品。 不管明星在广告片中是什么身份,主持也好、代言也好,也不管广告宣传语是否从该明星嘴里说出,只要明星与宣传产品出现在同一广告片中,该明星就应对产品负有责任。厂商为什么不找普通群众来做呢?还是看中了明星的公众影响力,因此不管明星在广告中说什么、做什么,担当什么样的角色,只要出现在同一广告中,就要负责任。 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王波说:“5年以内的中风偏瘫6盒见效,冠心病3盒见效,高血压动脉硬化1盒见效”这三句话虽非赵忠祥所说,但在广告中确实出现了,协会已经掌握了视频资料作为证据。看来,赵忠祥想逃避责任,不那么容易了。 感觉老赵要出事了,说自己不违法的行为很不在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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