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特色的工会品牌
工会领导体制是工会组织上下、内外等各方面关系及制度的总称,是工会组织建设发展的重大核心问题之一。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工会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大量创造性的探索,对中国特色工会领导体制的认识逐渐清晰、明确、深化和坚定。概括起来,中国特色工会领导体制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与特点。 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会章程》“总则”开宗明义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中国工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发挥好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中国工会的性质所决定的,是我国工会领导体制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工会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和政治保证。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包 fef 代替工会的工作,党组织支持工会依照自己的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工会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重要内容,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工会民主制度包括工会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制、工会委员会制、工会民主监督制度以及工会的联合制代表制等基本内容。工会代表(或会员)大会制,是工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我国各级工会都设有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其实质是民主制在工会领导体制上的要求和体现。工会委员会制,是工会实行集体领导、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的制度。工会民主监督制度,是工会委员会接受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监督的制度,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与委员会之间的核心关系是监督关系。工会的集中制是牢牢建立在工会民主制度基础之上的,是指在中国只建立一个统一的工会组织,对全国工会组织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各地方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都必须服从全国总工会领导的制度。工会的集中制在工会领导体制上的体现主要是,建立一个统一的、有影响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其意义在于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形成强大的阶级力量,这一点与西方工会多元化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贯彻产业和地方相结合原则。产业和地方相结合,是按照行政区划和产业分工建立相应的各级各类工会组织,以实现对全国工会组织有效领导。《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是适应工会民主集中制原则而形成的,并成为工会领导体制的重要内容。依此规定,在一个基层单位中,不分工作性质和工种,无论工人、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都组织在同一个工会组织中;在全国和地方范围内,又把国民经济同一部门或性质相近的几个部门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全国或地方产业工会中;一个基层工会组织在工会内部领导关系上,一般需要接受地方工会和相关产业工会的双重领导。这一原则可以较好地发挥产业与地方工会的作用,使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有利于工会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 《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规章所规定的工会领导体制方面的一些根本制度,是继承我国工会历史传统和对改革开放以来工运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应当进一步坚持和发展。 坚持中国工会维权工作的正确方向 2005年,中国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努力探索和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在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中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大力支持工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明确要求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不断强化职能,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 fef ;多次强调各级党政要从政治安排、权益维护、舆论宣传上落实好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高度重视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会要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能的工作力度要更大一些,措施要更得力一些,努力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要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力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这些为中国工会在新世纪新阶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各地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不少省(区、市)召开工会工作会议,有13个省(区、市)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各地还相继出台了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和支持工会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法规,从而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创造良好的条件。 长期以来,中国工会从中国的国情、劳动关系的特点出发,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工会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手段。2004年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确定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2005年6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了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了维权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开展深化维权调研。2005年9月中旬在浙江省义乌市召开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交流义乌市及其他省市工会维权工作经验,探索维权机制建设涉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2005年12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基本任务、制度建设、实施保证等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组织关于维权工作第一个比较系统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工会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 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工会逐步形成了当代维权观念,即: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目标,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把维护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坚持运用法律的手段,健全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把维权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坚持社会化的维权方式,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社会支持、职工参与、工会运作的维权工作格局。中国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是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是对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的全面维护,是既维护职工利益,同时又提高职工素质;是在党的领导和政府支持下,通过在协商、协调的基础上,使劳动关系双方达成广泛共识,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不激化矛盾,不搞对抗和冲突;是通过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和些企业、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劳动关系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使广大职工的利益得到更 fef 实现和保障,推动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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