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没有保险业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春秋时期,孔子的“耕三余一”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1/3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 在古埃及石匠中曾有一种互助基金组织,向每一成员收取会费以支付个别成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古罗马军队中的士兵组织,以收取的会费作为士兵阵亡后对其遗属的抚恤费用。 海上保险起源于14世纪。当时,意大利的借贷盛行于各都市,因其条件苛刻,利息惊人,双方都负有大 fef 的风险,盈利与承担风险责任的比例悬殊,素有冒险借贷之称。逐渐传达至腓尼基(地中海东岸古国,今黎巴嫩、叙利亚一带)和古希腊船舶与货物的所有者。凡接受资本主的高利贷,当船舶及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即须偿还本金及利息;若中途船货蒙受损失,则可依其受损程度,免除借贷关系中债务的全部或一部分,由于借贷利息极高,约为本金的1/4或1/3,后被教会禁止。以后便逐渐改用交付保险费形式,出现了保险契约或保险单。 意大利热那亚商人在1347年10月23日签发的船舶航运保险契约是迄今发现的一份最古老的保险单。14世纪后半期爆发的两次英荷战争中,加深了人们对海上保险作用的认识。一些国家成立实力较为雄厚的保险机构,例如经英国皇家特许批准专营海运保险的英国皇家交易保险公司(The Royal Exchange Assurance Corporation)和伦敦保险公司(London Assurance Corporation)先后成立。1688年2月8日,劳合社创建。1871年议院通过了《劳合社法》。劳合社的成立迄今已有300余年历史,成为国际保险业历史最悠久和最有影响的保险组织。 本世纪保险业加速成长。它于近代资本主义的摇篮地英国产生,在商品经济发展和海运贸易日益兴旺的带动下,英国保险业也逐渐繁荣,保险机构已遍布英国各港口,伦敦便形成有较大实力的保险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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