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新房漏雨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1、你去年拿到的新房,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应该在5年的保修期内。 由于维修后没有修理好,对你的装修造成损失,按照第41条,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开发商不承担保修义务,按照第75条规定,你向当地建设局投诉,按照第66条进行处罚。 3、假如房子一直修不好,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13条,你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经济损失。 关于退房的步骤,我以前回答过,下面有链接,你参考一下,我不再重复。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csghhjs/200711/t20071128_17938.htm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881.htm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关于退房的链接,都被采纳为答案,供你参考.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2453638.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7606335.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9936640.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6725104.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5180183.html 房屋质量漏水的问题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0795706.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9005955.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3586448.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9869895.html 找物业啊 找物业,要是没用,就找媒体,就不相信没一个管用的,好多通过电视暴光一下,马上有人来管了 先找售楼部,解决不了再找消协 消费者委员会,物管或者开发商 向房屋开放商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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