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网 |
育儿知识 |
婚姻问题 |
恋爱烦恼 |
美容护理 |
家常菜 |
时尚装扮 |
生活礼节 |
生活百科 |
留言 急救护理 | 家庭用药 | 健康信息 | 性爱保健 | 两性健康 | 男性 | 生育 | 心理 | 女性 | 中药 | 西药 | 心理 |
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了房子,产权证为男方名字,当时向亲戚借款的方式购买房子,婚后由双方取得的收入进行赔偿,但现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婚后偿还房款,现若要离婚女方能否取得房子的分配权? 一、尽管本回答可能令楼主很失望,但法律规定就是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既然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了房子,产权证为男方名字,那么,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该房产的物权所有人只是男方,且系个人婚前财产。现若要离婚女方不能取得房子的分配权。 二、尽管在离婚时女方不能取得房子的分配权。但婚后由双方取得的收入偿还当时向亲戚借款部分女方可以主张进行分配。虽然说现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婚后偿还房款,但毕竟这种还款行为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只要女方用心去调取当时出借人,该证据还是很容易取得的。 谢谢 应该是可以 原因只有一个 因为是以男方的名义买的 而不是男方父母的名义 要是写的男方父母的名字 希望就不大了 详细可以去离你驻地近的法院周边找一些法律咨询的地方咨询一下 免费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