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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割。 第二,你们婚后双方任何一方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物品除外。 第三,如果孩子一直随你生活,一般会判决给你。 第四,如果协议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第五,如果出现矛盾激化,建议报警,并作为一个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供参考谢谢啊 都说诉讼很麻烦 不知道会不会很难办的 1.如果没有了爱情,离婚并非不是件好事,两个都轻松,如果你老婆在某些方面不好,或者说对孩子不好,对孩子的教育方面等只要是对孩子的将来不利,我想到法庭上指出对你都是有利的 2.只要你们结婚了哪怕只是虚名,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3.他们来闹事:给他们说有话慢慢说,实在不行只有到法庭上见了。 纯属自己的观念。 如果离婚,可按程序提出离婚诉讼。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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