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以上就是对该问题的回答。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四川婚姻律师网在线律师。 欢迎访问四川婚姻网,了解更多详情 fef 请点击www.hy028。com 办公地址:成都市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B2座9楼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总 机:028-86181185 传 真:028-85266200 QQ:100183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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