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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因为他是做生意,收入帐目我不是很清楚,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有利自己的财产分配? 儿子他是坚决不会给我了,我现在已是一无所有,连个住所都没有,只希望拿到我应得的以维持正常生活。请各位帮忙想办法,谢谢了:( 现在看得到的财产:汽车一辆(他婚前所购)房产一套,借出外债约8W,他的生意往来帐目我不太清楚,现在还没办理离婚手续,在协商中。像这种情况我应该采取怎样的有利措施,有何方法可预妨他财产转移? 5a8 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房子问题:因属于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可以按至今的投入作为财产平均分割。分割后,得到房子的一方应补给对方现有投入资金的一半,离婚后的供款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承担。 生意上的资金则可以参考注册资金多少,或申请评估财产价值,也可以参考银行现金等方式进行处理。属于婚姻期间的收入和所得,都属于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如有股票、中签股票抽签表等财产也应平均分割。 子女抚养归属问题: 1、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 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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