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怎么判
我陪嫁的东西可以拿回来吗? 请法律方面精通一点的人帮帮忙,谢谢了。 你在婚前有做过财产公证吗? 你的陪嫁如果有证据能确认的话,应该归你,因为那些是你在婚前所有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无法证明确认的话,那只能按夫妻共同财产算.. 如果你丈夫不希望带有小孩,那么一般来说女孩会判给你,但男方应该负担你女儿的抚养费,直到你女儿成年,我想如果女儿归女方的话,也就是归你,那么你该跟你的前夫签定好协议,避免以后因为发生某些事情...比方说生病,或者学习方面导致某些你无能力解决的问题... 除开你你是否有能力抚养你女儿这个问题,你是否真的希望女儿在你身边??? 记得,如果离婚,而女儿归你抚养的话,你应该拿回你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三分之二,即你和你女儿的,而你女儿的财产应该由你保管,相信有了这些之后你的日子也会好过很多 悬赏分太少,但还是给你答吧,法院有可能把女儿判给你,因为孩子还小,母亲抚育比较合适,至于你说没有能力养活女儿,法院会做调查的,将女儿判给你抚养后,法院还要判男方付给一定的生活费直至女儿成年。 至于陪嫁的东西问题,就要提到婚前财产鉴定的问题了,不过我估计你是不会去做的。所以按法律上来说,你,你女儿还有你原来的丈夫每人1/3。 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在离婚时子女一般归女方,男方有责任有义务负担子女的抚养费,直到子女18岁,所以你首先不必担心子女的抚养费问提!关于你结婚时嫁妆的问题除非你做过财产公证,否则那是你们的共有财产不能全部拿回,你只能拿1/3。我的回答如果你还不太明白请留言([email protected]) 很简单。 1、你不想要孩子,就在法庭上和法官声明。然后说自己经济能力有困难,工作要求住所不定,无法照顾孩子等一些不利孩子成长的理由。 2、影响孩子归属的因素比较多。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基本的原则是“有利孩子成长”。 3、离婚婚前个人财产依然是个人的。但是你要证明是你自己的。关于要分成3份的完全是无稽之谈。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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