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出生证要哪些条件
本报7月2日在1版刊登《八项户籍便民新政昨起实行》一文,其中提到小孩无出生证也能办落户手续。据公安部门规定,对1996年1月1日后在本地出生的无出生证小孩,应去市妇保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后再落户。卫生部门对具体补证情况细分为5种情况。 一是凡在医院出生的、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的孩子,如出生医院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资格的,家长可带上孩子出生时医院给的《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孩子 fef 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直接去接生孩子的医院办理。 二是如接生医院不具备《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资格的,需先到原接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记录证明,带上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市妇保院办理。 三是本市户籍家庭接生的,家长可带着孩子到市妇保院预约做亲子鉴定。在鉴定结果出来后,带上报告单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家庭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上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等证件到市妇保院办理。 四是已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但现在遗失者,需先到原接产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记录证明,带上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市妇保院办理。 五是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者,仍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执行。也就是必须先去计生部门接受行政处罚等处理后,再找卫生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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