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可行性
国内有什么政策限制,或者其他干扰因素?一方不同意 一定不能离么?我们在国内登记,但现在都留学在外。 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新结婚登记办法〉都已经实施。你可以查一下了。多谢你的法律解释,也同时感谢另一位回答者的真诚。 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只要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然后在离婚登记处签上双方的名字即可。需要写离婚的原因,财产分割情况,子女情况等。只要在国内登记的都可以在国内的离婚登记处办理。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两张一寸照片。双方同时前往。如果一方不同意或者不在协议上签字是不能以协议方式离婚的,必须起诉到法院。 说实话我跟老婆刚刚办完,所以比较熟悉(我们才结婚5个月)。是她提出的原因也是性格不合。我不知道你们到什么程度不过离婚确实不是一件好事,对双方的伤害都很大,你们如果可能再沟通一下吧。(反正我试了很长时间但对方非常坚持) 如果需要我可以把离婚协议的样式发给你。另外上网也可以了解相关细节。 现在离婚真实太容易了,也没有人给调解。不过希望你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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