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的所有收入都算是共同财产吗
您好!我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并曾两次到部队进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二法制宣讲。 首先,《婚姻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见guxin1698的等人的回答。 对这个问题,我举个例子:例如“他”二十岁参军,四十岁退役,一次性补到了25万元,您与“他”到他退役时,结婚了十年。那么, 25万 10年(婚姻年限)×----------------------——=5万元(共同财产) 70岁-20岁(参军年龄) 也就是说:你们结婚了十年,仅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20万元属“他”个人财产。 如果,您对这问题还不太理解,您可向律师咨询。 如果他留了个心眼,呵呵,就不一定是共同财产了!法律支持婚姻内私有财产 如果他对你忠心耿耿,什么心眼也没留,那可以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我觉得你的心态有问题 我是信奉基督教的,我坚持自己的所有东西,该不要做的永远不去伸手,那么肮 脏的东西就永远都沾不上你。我喜欢和任何人交流,我希望世界是和平、美丽的, 我期待着更多的人好好认识自己,认真洗净自己,我也盼望着能有更多的人共同 携手,净化世界,完美人生。有意和我交流的朋友,请联系我的QQ:1071539, 我将随时恭候。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夫妻生活三年以上才算共同财产 转业费好象法律上另有规定 我记得应该是他的 具体就查一下 军婚除以下情况外,都与普通婚姻相同: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当然,只要法律承认你们是合法夫妻,那么结婚之后他再退役的话就后有一笔钱,那笔钱算就是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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