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户口是否要先落回原籍
二、公众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件、相关材料。 1、引进人才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迁入人员的原籍户口簿。 符合学历或职称条件,由人事局人才中心办理的,持有效的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持学位证书,下同)或职称证书。 符合正处级以上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办理的,还需持任职命令。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未婚证明,下同)。 特殊情况的,持相关 fef 料。 2、两地生活人员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符合学历或职称条件办理的,持有效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双方的户口簿。 结婚证书。 符合特困的,还需持特困证明。 3、军转干部落户: 市、区军转办出具的转业干部落户证明。 按符合在连落户条件所需的材料(如入伍通知书、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书、家属户口簿、部队任职命令、调令、家属随军报告表或其他特殊条件留连的证明材料)。 4、军官家属随军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部队任职(调级、晋职)命令及家属随军审批表。 军官证、结婚证书、配偶户口簿。 独生子女证、部队房证。 5、复员退伍军人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入伍兵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入伍注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 转业志愿兵:持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回原籍的还需持入伍地的户籍证明;投配偶的还需持结婚证书、配偶户口簿。 家迁的需家庭户口簿、与户主关系证明、家迁的相关证明。 6、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 民政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落户口介绍信。 结婚证书、配偶或子女户口簿、干休所房证。 7、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后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评估意见书。 留学人员的护照(含同时回国的配偶及子女的护照)。 婚姻状况证明。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及留学生落户证明。 如孩子系国外出生,需持出生证明。 在国内已注销户口的,需持原籍户籍证明;未注销户口的,需持原籍户口簿。 8、毕业生落户: (1)本地生源: 市、区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证明、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另外,从人口结构办的入学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考学时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迁出字样的户口簿;自费生需持计划内自费生“农转非”审批表或非农户口计划内自费生户口迁移介绍信。 (2)外地生源: 公费:市、区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事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 非农自费:市人事局或市教委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事介绍信、非农户口计划内自费生户口迁移介绍信、毕业证书。 农自费:市人事局或市教委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事介绍信、计划内自费生“农转非”审核表、毕业证书。 应届毕业生落户原则按当年的政策规定执行。 9、老干部易地安置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离休干部易地安置落户证明和迁入人员审核表。 离休证、原籍户口簿、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审批表、单位代管证明。 投配偶的持结婚证书、配偶户口簿;投子女的,需持子女们的户口簿。 特殊情况的,持相关材料。 10、本市出国归国人员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注销户口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出国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注销字样的户口簿。 护照。 11、提前退学、退役人员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入学或入伍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考学时户口迁出地或入伍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迁出、注销字样的户口簿。 学校保卫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退学证明或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退 fef 证明。 退学人的户口迁移证。 12、刑满释放、解除劳改劳教人员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入伍兵花名册中查不到的,注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注销字样的户口簿。 刑满释放证明副本或解除劳改劳教证明副本。 13、其他原因(特困、归国侨台胞、无军籍退休职工等)调、迁入人员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手续。投靠人的相关手续。如需婚姻状况证明的,还要持相关手续。 14、投资、引资、捐赠和购房人员落户: (1)投资: 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投资凭证、完税凭证、资产负债报告书、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交纳租金凭证或购买合同及购买凭据、房证、原籍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迁入人员审核表。 (2)捐赠:捐赠汇款凭据、接收捐赠单位证明、银行转帐凭据、原籍户口簿或华侨证或亲属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证、迁入人员审核表。 (3)引资: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投资凭证、完税凭证、资产负债报告书、营业执照、引资证明、原籍户口簿、房证、婚姻状况证明)、迁入人员审核表。 (4)购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书、个人申请、学历证明、计生部门证明、没有犯罪记录公证书以及公证部门出具的购房者与申报户口者关系的公证书等文件,原籍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失业证、进城户口审批表、迁入人员审核表。 三、 备注: 1、办理核签时,必须持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随迁家属的,还需持家属的工作调转手续或失业证明等。 3、有随迁子女的,需是未婚子女,超过婚姻法定年龄的需持原籍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超过十八周岁有工作的,出具调转手续,没工作的持失业证,是学生的出具学籍证明。 4、如上述手续还说明不了问题的,请配合窗口人员主动出示相关手续。 5、对上述所需手续材料不清楚的或有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其他需调、迁入情况的,可随时向窗口人员咨询。 参考文献:大连市公安局网站 不能,必须先落户口 另外 fef 也不是一结婚就能落户口的,一般都是结婚10年以上或者40岁以上 户口问题最好去派出所户口籍室咨询一下,省得白跑腿 户口问题最好去派出所户口籍室咨询一下,省得白跑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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