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决绝离婚,还威胁要毁掉男方
小孩对女方无深感情,支持离婚。女方说她不可能要小孩。男方说要与不要小孩都尊重女方的意见,也不跟她争要郊区房屋。女方说不爱男方,但坚决不离,不会接法院的通告,甚至威胁要到男方单位闹事,威胁可以收拾男方(男方是军人)。 男女双方说不到一块,走不到一块。女方无法掩饰对男方的厌恶,似乎男方是抢婚(实际上是女方看男方文凭高,苦追男方)。 没有男方没有财产要求,也不争孩子问题,也不逃避抚养教育小孩责任(小孩厌恶女方)。可是女方表态:绝不离婚,绝不解除婚姻名分,也绝不跟男方搞好关系,绝不承担家庭责任。申明只会跟男方来硬的。 请问,这样的离婚官司好大吗? 男方不计较房产问题。可以让给女方。只要求离婚。 女方恶意拖着不离婚,男方只能起诉离婚。 一方坚持离婚,离婚只是时间问题,至于女方闹甚至威胁,只能让法院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女方做法不合法,但不构成诈骗罪。男方可以起诉,或者跟离婚诉讼一同起诉,要求将她拿走的财产一同才与财产分割。 你要有确实存在你所说得她拿走的那些财产及其价值的清单,证明你家确实有这些财产的证据,是被她拿走了的证据。搬走的前提是没有通知男方!也就是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个也不触犯法律么? 这个严格地说是犯法的,因为家庭财产夫妻共有,他这样做侵犯了男方对家庭财产的共有权。但是实践上却不好下结论,这要看是否占有家庭财产价值得很大比重、是否有恶意。 但这样犯的民法,不是刑法,不是犯罪。 所以,不不要管这些,按我前面说的方式处理就行了。 如果你知道这些财产的下落,可以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 <strong>答案补充</strong> 还有这些财产不单独属于任何一方,而是夫妻共有。 先起诉后分居 先起诉后分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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