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
小孩出生近二年,当时办理出生证时填写落户父亲地,后因感情问题分开无法找到小孩父亲,现没办法给小孩落户,真不知道怎么办? 想请问大家,如果可能有继父愿意收养小孩并同我打证,那我应该怎样办理此事呢? 在这里先谢谢可以帮助我的人,十分感谢!!! 谢谢好心人回复,但问题是出生证明有小孩的名字姓是生父的,落户时交验结婚证,那派出所就不会给办理阿? 请问社会抚养费要交多少?我可以打完证再去办理此程序吗?谢谢请好心人尽快尽快回复! 象你这种情况,应先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交纳社会抚养费.履行法定义务后,方可由计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才可给小孩上户口. 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你就是找关系开了《出生医学证明》也不能上户口. 反正父亲是谁办户口的也不会去证实,你就按照是真父亲那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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