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左右的男人, 一周做爱几次才算是男人啊;
文章类型:夫妻恩爱 文章加入时间:2006年11月5日 21:21 -------------------------------------------------------------------------------- 20-29岁,2x9=18,即10日内8次; 30-39岁,3x9=27,即20日内7次; 40-49岁,4x9=36,即30日内6次; 50-59岁,5x9=45,即40日内5次; 60-69岁,6x9=54,即50日内4次...... 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来定的,不要和别人去比啊 天天做爱,只要能受的了就可以 别的也没什么啊 呵呵 你的名字总是出现在我的提问里啊 随意 通常一周2-3次合理。促进了感情又不伤身。虽然精液休息一天就可以重新充满,但还是节制点好。身体是自己的,嘿嘿。咱毕竟不是阿拉伯种马不是?世界上就阿拉伯男人遥遥领先:1天5次! 2-3次已是很好了 不一定啊 主要是两个人的感觉 30岁左右的男人,两周做爱七次就行啦! 做爱频率是否适当的几个标准 长期以来,人们就认为性生活对人们是有好处的,性交能够提高大多数人的幸福感,已有一些试验性的医学证据表明,性生活和谐的人往往健康长寿,有力的证据还表明,性生活满足的妇女不易患心脏病。 那么性生活的频度,多少次较为合适,每一个人性活动量是不同的。一般来讲,频度因人种,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个人年龄、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而异。有些新婚夫妇,在蜜月里几乎天天作爱,其中新婚之夜,连续交合4-5次,甚至白天也闭门作爱,但也应该适当地加以节制,不宜过度。有人调查,男子性生活的次数一般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减,在22-25岁期间,每周3次;32-35岁,每周2次;在41-45岁,降到每周1次。当然,这只是个平均数。每个年龄组都有很大差别,有些人多到一天数次,而另一些人则少到每月一次。所以不能仅从性交频率上来判断性交是否适度。 如果仅仅从生理上来讲,那么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大小,在产生性兴奋时,只要不是勉强的,又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那么就可以过性生活,根本就不必去考虑上一次隔了多长时间。所谓勉强,女性中是指屈从于男方的性要求;在男性中则是:本来不那么想过性生活,却靠着看黄色书刊或录象来“激发”自己,甚至强行手淫,以便投入性生活。这是相当有害的。因为男性在每一次射精以后,都会在一段或短或长的时间内不再产生性反应。它是对男人的一种自然保护。如果此时勉强自己去投入性生活,就等于是认为地破坏自己的不应期保护,这当然对身体有害。 有不少不育症患者在性生活频率的把握上往往不知所措,因为有的医生让其多过几次性生活,而有的医生却加以限制,究竟怎么做才更有效呢? 衡量性生活频度是否适当的客观标准是,第二天早上是否精神饱满、身心愉快。如果在性交后第二日或几日之内,出现以下情况,又查不出其他原因,就可认为是过度了,就应当有所节制,适当延长性生活的间隔时间。 (1)精神倦怠,萎靡 fef 不振,无精打采,工作容易感到疲乏,学习精力不集中,昏昏欲睡。 (2)全身无力,腰酸腿软,懒得动,头重脚轻,头昏目眩,两眼冒金星。 (3)面色苍白、两眼无神、神态憔悴,形体消瘦。 (4)气短心跳,时出虚汗,失眠多梦,不易入睡。 (5)食欲减退,不思饮食,胃纳欠佳,并有轻度恶心感。 如果出现上述状况,应及时纠正,减少性生活次数,严重者,应暂停一段性生活。但是,对此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一般的性生活过度,只要暂时停止一段时间的性生活,注意休息,加强营养,对健康并无大碍。当然,如果继续放纵自己,后果就不好了。 值得一提的是,男性更容易放纵自己,性生活过于频繁。在有些男子看来,性交次数越多越能显示男人的力量和尊严;也许,他们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应该全力满足妻子的性要求。因此,当他们已经从性生活中得到快感之后,还会继续强化自己的性意识,企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再度勃起,用意志的力量支撑疲备不堪的身体进行性生活,这无疑对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危害。 总结: 其实,性爱对于恩爱的人来说是一种享受,对于没有爱的人来说只是发泄,快感和快乐是不能等价的,要好好的爱,才有美丽的性。 做爱不做爱你都是男人。30岁的男人,如果性伴侣专一,每周最少应该3次以上。性伴侣多,就很难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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